傷殘收入保險

  若受保人不幸永久或暫時性傷殘,傷殘收入保險可提供收入理賠,以支付日常開支,減輕因收入中斷而造成的財政負擔。與人壽保險不同,傷殘收入保險保障受保人的收入。在符合理賠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每個月支付受保人相等於正常收入的40-75% 作為理賠。理賠的條件一般是「因受傷或疾病導致至受保人不能做自己工作,也沒有其他工作收入來源」- 符合這種條件時,保險公司稱之為「完全傷殘」Total Disabled。

保險選項:

  買傷殘保險時,保險公司會提供幾項選擇項目。

每月理賠數額:

  理賠數額取決於受保人的職能正常收入。最高理賠額一般為正常收入的40-75%。受保人收入越高,理賠百分比越低。除非保費自付(公司沒有補貼) 否則,理賠必須繳稅。

等待期:

  從受傷申請到理賠到位的等待期,一般有即時、30、60、90、120與180天。等待期越久,保費越低。由於很多人都有政府的勞工保險 (Employment Insurance),很多人選擇較長的等待期,到EI用盡後方開始利用保險理賠。

理賠期:

  理賠期決定受保人可以多久領取理賠。一般上有2、5、10年或直至受保人65歲為止

工作種類:

  理賠期間,保險公司有權要求受保人參加一些培訓課程以便恢復工作能力。購買時可以選做回自己專業工作(own occupation)或其他種類工作(other occupation)。比如貨車司機選買了其他工作類,由於工傷失明,保險公司有權要求受保人從事聽電話等不需要用眼睛的工作。

傷殘收入保險的必要性

  很多人往往買了人壽保險,卻忽略了傷殘保險的重要性。其實,根據數據顯示,一般人因傷殘而失去工作能力的機會比死亡高(以37歲以下人士為止,失去90天以上工作能力的例子高於死亡率8倍;除了失去收入外,傷殘可以為家庭帶來無可估計的心理壓力;傷者更可能因為某種原因帶來極度自卑感,會因此而改變甚至封閉自己;養傷期間,由於擔心自己財政狀況,會令影響病情康復。

  如果沒有傷殘收入保險,於病情痊癒期間,醫療費會將畢生儲蓄掏空。六個月的病情,往往足以花掉5年的收入。很多人更因此用上了退休金RRSP而需要從新開始。

  從很多角度看,購買傷殘保險確能為傷者提高生活質數。

  然而,為何大部分有工作的人卻沒有任何傷殘保險?

1. 大部分人不知道有此類保險

2. 很多人知道人壽保險的重要性,卻沒有想到萬一傷殘後,會給家人帶來很大的負擔。忽略了除工作收入停頓外,還有醫藥費,生活費等問題。

團體保險

  大部分人的傷殘收入保險都受保於所任職公司提供的團體保險,作為員工福利的一部分。保險公司一般每年評估公司受保人數,工傷風險再定保費價格。

  團體保險所提供的短期(Short Term Disability),長期傷殘收入保險 (Long Term Disability),等待期,理賠期均由公司與保險公司商定保費後決定。一些公司提供長期與短期傷殘保險,一些只提供長期傷殘保險. 公司一般每年與保險公司商定保費。團體保費會因員工理賠多寡而調整。

  大部分長期傷殘保險首兩年長期的理賠定義為自己專業工作(own occupation)過了兩年理賠期後,會轉成「其他工作」(other occupation)

  理賠過了兩年後是不是延續,取決於好幾項因素,其中包括屆時是否符合保險公司條約中指的完全傷殘條款,配合醫藥療程情況,以受保人的學歷能否勝任其他工作或需要培訓,理賠前的收入等。一些保險公司提供培訓以便受保人能融入生活而脫離理賠。

  一些保險公司也會要求傷者在申請理賠時,先向加拿大退休計劃(CPP)申請工傷理賠。大部分保險公司規定,長期傷殘收入保險理賠數額需先行扣掉CPP的理賠.

私人購買傷殘收入保險

  一些人可能由於沒有公司福利,會自行購買自己的傷殘收入保險。這類保險會經由保險公司按個別情況決定受不受保。影響保險公司拒保的因數包括個人健康,工作環境與性質,一般上來說,越高的工作學歷要求,保費就越低,理賠期越長。越高勞動力的工作,傷殘的機會就越高,保費相對就越高,理賠期越短。

  在通過保險申請前,保險公司會查看受保人所有的醫療歷史而決定是否受保。購買私人傷殘收入保險可以選擇不同的選項,以決定理賠的內容。其中包括等待期長短,理賠期,理賠是否根據通貨膨脹率逐年增加,理賠定義於自己專業工作或可做其他工作,理賠期間能否容許兼職其他工作等。

  這類保險,公司除提供以上的選項外,亦可刪除「受保前隱性疾病」條例並容許理賠期間兼職工作。

全職或兼職

  為確保收入,受保人一般最好能盡量全職工作,直至不能撐下去後方申請傷殘保險,而不是先向公司要求轉換成兼職工作再申請。保險公司的理賠一般取決於個人最後離開工作時的工作量與薪水。

如何申請傷殘保險理賠

  首先確保你明白保單上受保範圍,也確定自己是在範圍內。保單上一些很重要的條例包括「受保前隱性疾病」(preexisting conditions)因為這項條款可能使你失去理賠的根據。其他條款包括拒絕理賠權力「right to refuse」或者不依據規範 「non-compliance with recommended protocols」.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包括受傷時不能執行「任何」工作或「一些」工作。這些條款都會影響申請理賠。

  對於保單上的條例不清楚時,最好先向公司的工會組織或人事部門查問,如果是私人的保單,則問保險經紀查究.

  當你清楚保單上的細則後,將有關文件與保險公司的要求比對,並確保無誤後,保留一份副本再呈上保險公司索償。

  以下為一般保險公司要求附上的其他資料:

  - 傷者定期接受治療的記錄
  - 在接受理賠期,自己的一些徵兆與活動作的詳細記錄
  - 對自己有關傷殘的資料保留一份副本,包括與醫生的通話記錄,檔案,所有化驗結果等。
理賠被拒上訴

  如果不幸受傷而申請理賠時被拒,你可以:

  首先索取保單,確保理賠的範圍條列等。

  要求保險公司寫明拒理賠的原因。(很可惜,除非保單上註明保險公司這麼做,否則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要求)

  如果你認為你應該接受理賠而保險公司拒賠,你可以要求醫生寫明你應該接受理賠。越專科的醫生,份量越重。連同自己的信件一併寄到保險公司。註明自己上訴保險公司之前拒賠的決定。

  保險公司一般會接受上訴申請。如果是銀行,可以直接找銀行的調查申訴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