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有關加拿大薩省(Saskatchewan省,沙省, SK省)政府健康保險計劃(Saskatchewan Health Services)的簡介,僅供參考。更詳細和更新的資訊請瀏覽以下沙省健康部的網頁及沙省其他醫療健康資訊鏈接。

沙省政府醫療保險計劃資格要求:
  所有沙省居民都受醫療保險計劃保障。必須是本省居民,並在本省每年居住6個月以上。若是省督認可的合法居民,也可以享受醫療保險計劃保障。可享受醫療保險的居民的配偶或子女(21歲以下,或25歲以下的在校學生),也可以參加該醫療保險計劃。但必須在開學後的4周內支付額外家庭保險費。國際留學生如果是從其它國家直接到達加拿大,到達沙省的第一天就受該醫療計劃保險的保障,但如果來自加拿大其它省份,在到達沙省的頭三個月不受該醫療保險計劃保障。

以下人士不能受保:

  • 來自其它省份或地區,併合法接受原居地保險保障的學生
  • 加拿大皇家騎警成員
  • 加拿大常規軍隊成員
  • 在服刑的人
  • 沙省政府醫療保險計劃保險保障範圍:
      所有醫院住院費用,包括:
    • 公共病房
    • 有必要的護士護理
    • 手術室及病房設備
    • 外科手術敷料及模型,以及其它外科手術所需材料與器材
    • X光,實驗室和其它診斷服務
    • 放射性治療
    • 麻醉劑及麻醉設備
    • 物理治療情序
    • 其它由個人提供,由醫院支付報酬的服務
    • 所有由醫院管理並得部長批准的藥物及有關準備
    • 其它如緊急醫療轉院等服務(救護車及沙省政府救護飛機服務)。

      非住院醫療費用包括由執業醫生及牙醫提供的有必要的醫療服務。根據沙省的藥物計劃,住院以外的處方藥物費用可以分攤。

      除了基本的醫療保險服務,沙省政府還有限制地提供以下服務:

    • 處方藥物計劃
    • 兒童牙齒教育計劃
    • 助聽計劃
    • 沙省獨立生存援助計劃,為殘疾人士提供醫療器材與儀器的幫助。
    • 有限制的脊椎按摩及驗光師服務
    • 有脊椎按摩師提供的服務
    沙省政府醫療保險計劃非保障範圍

      省內外不受保住院範圍包括:

    • 省內延期護理
    • 病人自己選擇的私人或半私人病房
    • 由非醫院人士提供的服務
    • 在醫院或家庭的護理服務
    • 與精神或神經有關的護理和治療
    • 整容手術(某些情況下例外)
    • 治療不育
    • 省外白內障手術及腦部電腦素描(MRI) (除非預先得到沙省健康中心的書面同意)
    • 部份藥物及有關準備治療
    • 交通費用(救護車服務),除非是到沙省同一城市的醫院
    • 在境外接受癌症治療而所用藥物或治療程序是加國不認同
    • 在家服食的藥物和使用的裝置

      非住院醫療費用不受保範圍包括:

    • 由工人賠償委員會,聯邦政府或省政府保障的服務
    • 旅遊費用
    • 病人電話指導服務
    • 美容手術(有例外)
    • 治療不育
    • 醫療報告或證書
    • 眼鏡
    • 集體免疫預防
    • 對自身提供的服務
    • 針灸
    • 人工受孕
    • 因就業,保險,司法等原因而進行的精神及體質檢查
    沙省政府醫療保險計劃省外與境外保障及索賠

    省外保障

      沙省政府支付相應省外住院費用。省外醫院一般會填好索賠表格,向相應的省醫療保險計劃收取費用。

    境外受保

      在境外認可的醫院住院,每天可以報銷最多100加元。在境外認可的醫院急診, 每次可以報銷最多50加元。

      境外外科醫生提供的急診服務費用一般由加拿大基金支付。如果要自行選擇醫院或就業醫生,一定要預先得到沙省醫療計劃的書面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如果緊急醫療服務與沙省的收費相符,則不需要事先取得同意也可以報銷。但是,如果是預先取到同意,到境外接受沙省或加國不能提供的治療服務,當地醫生有可能要支付一筆合理的費用 (包括匯率)。

      如果您在境外接受癌症方面的診治或藥物治療,則不用徵得沙省醫療計劃的同意。

    沙省政府醫療保險計劃持續受保

      如果您的地址,姓名,婚姻狀況或家庭成員人數有改變,必須通知沙省醫療計劃, 否則會影響您的受保。

      如果您是單身,在您到達沙省後的第三個月的第一天,您就開始受保。如果您已婚,在您與配偶到達沙省安家後的第三個月的第一天,就可以開始受保。

      到達第一天就可以開始受保的人士包括:

    • 加拿大軍隊或皇家騎警的退役人員
    • 假釋者和釋放犯人
    • 聯邦監獄犯人
    • 入境移民
    • 精神病院病人
    • 沙省協助法案提名的人士。
    • 來自加國境外,得到加拿大公民移民部簽發的學生或工作簽證的人士。
    • 短期離開沙省

      如果您每年都有一段時間不在省內居住,那麼您每年必須在沙省居住至少六個月;或者在省外一所認何的學校裡全職上學,並且打算學業完成後的60天內回到沙省.

      如果您每年至少有半年在沙省居住,並打算繼續在沙省安家,您就有權在短期離開內繼續受報.

      如果您在省外一所認何的學校裡全職上學,並且打算學業完成後的60天內回到沙省,您有權繼續受保.

      如果您在加拿大境外受聘,但不超過24個月,並打算在合同工作完成後返回,您有權繼續受保.

      如果您打算搬到其它省份或加國境外的其它地方居住,在您離開當月以及接下來的兩個月您都可以繼續受保。

    沙省政府醫療保險計劃如何申請
    居民可以寫信到以下地址索取申請表格:
    Saskatchewan Health, Registration, T.C. Douglas Building,
    3475 Albert Street, Regina, Saskatchewan, Canada, S4S 6X6.
    或致電: 1-800-667-7551 或 (306) 787-3251.

    國際留學生可以寫信申請, 地址為:
    Saskatchewan Health Insurance Registration Office,
    122-3rd Avenue North
    或致電: (306) 933-6275.
    或者通過所在學校的國際留學生辦公室申請.

      國際留學生申請醫療保險時,需要出示護照和學生簽證. 也有可能要求提供居住地址或大學地址.

      更詳細和更新的資訊請瀏覽以下沙省健康廳的網頁及沙省其他醫療健康資訊鏈接。